交通運輸部:對于道路貨運車輛工作人員,每周應開展兩次核酸檢測
2022-09-09
來自:北京日報
9月8日,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,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副主任周旻介紹,地鐵、公交、出租車、物流運輸等從業人員的日常工作與公眾的接觸比較頻繁,被傳染的風險較高,無論是日常加強核酸檢測,還是疫情發生后提高對他們的核酸檢測頻次要求,都是為了早發現,及時預警,及時處置,避免疫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。
今年7月,交通運輸部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有關要求,修訂發布了《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(第八版)》《道路、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五版)》《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(第五版)》《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十版)》等一系列的防控工作指南。
根據指南要求,對于城市公共氣電車一線工作人員、軌道交通工作人員、出租汽車駕駛員等,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,應落實每日健康監測、每周兩次核酸檢測、疫苗“應接盡接”;相關人員如有發熱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覺、味覺減退、腹瀉等癥狀時應停止工作并及時就醫,發生本土疫情后相關人員執行健康狀況“日報告”、“零報告”制度。
對于道路貨運車輛的司乘人員、貨運場站工作人員,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,每周應開展兩次核酸檢測。發生本土疫情后,以上從業人員離開低風險地區所在城市還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;對于從事冷鏈食品運輸的司乘人員,根據疫情擴散風險及當地疫情防控要求,要增加核酸檢測頻次,其中,高風險崗位人員應每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,離崗后還應開展7天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,期間第1天、第4天、第7天,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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